| 清华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
| 2007-1-15 9:54:41 清华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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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336 26038
112室
一、申请人条件336 26038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品行端正,学业优秀; 辅导
3.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共
4.未受任何处分。院
专
二、申请办法112室
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选拔部分优秀申请者参加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考核。网络督察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将要求考生写一篇一定字数的论文,对有关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思维清晰、表达流畅,以考查考生对社会问题的把握程度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部分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专
我校将根据申请材料、笔试、面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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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培养,详情请见清华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课
五、联系办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业务办(明理楼107室)电话:(010)62781334。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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